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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发布日期:2019-8-09 15:29:29 【字体:   

国内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为保证永州市河西潇湘大道、珊瑚路等四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施工安全,规范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及工程性质,制定本项目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一、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本工程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组织体系

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领导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长:张群;副组长:刘素萍;组员:黄德良刘青王正伟骆灿奇、尹向

(一)、小组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决议,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2、就经理部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3、负责制订经理部或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并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4、定期进行(经理部内至少一月一次,工程项目队至少一旬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专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订包括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

5、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对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安全员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或分项目负责人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安全工作检查评比,总结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

3、督促一线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事,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给予及时制止。

4、参加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纠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经常向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领导提出改善安全生产和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

(三)、各级责任人及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总括:对经理部或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主持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主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的工作。

2)、主持建立经理部或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主持制订相应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主持监督其实施。

3)、主持制订年、月安全生产计划,组织有关部门解决实施安全生产计划的有关问题,并主持监督其实施。

4)、主持研究解决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技发展和技改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任务的安全施工生产方案和技术措施。

(5)、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6)、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

(7)、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经理部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2、经理部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工程部:

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生产。

2)、加强现场管理,建立安全施工生产、文明施工生产秩序,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3)、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地方、公司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负责编制经理部或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标准。

4)、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生的问题。

5)、负责经理部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决策中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安全技术科研工作。

6)、负责安全设备、仪表等的技术鉴定。

7)、负责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伤亡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

物设部:

1)、负责按要求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材料。

2)、严格控制施工物资的质量,确保“三证”齐全和管好进场抽验工作,以确保使用安全。

3)、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品的管理规定,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和保管安全。

4)、严格执行安全防护用品、周转工具材料的经常性检验和报废更新规定。

5)、负责解决、配齐一切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与技术部门一起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予以完善。

6)、负责编制经理部或工程项目的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定)并监督实施。

7)、培训机械操作人员,贯彻机械“三定”要求。

办公室:

(1)、配合安全部门作好新工人、换岗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严格贯彻上岗条件的规定。

(3)、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作好因工致残和患职业病职工的安置工作。

(4)、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训练。

3、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总括: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1)、认真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开展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作好班前讲话,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时立即解决或向上级主管报告。

(3)、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上级的违章指挥应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严格制止班组成员违章作业,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

(4)、遇到有不安全的异常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检查(或暂停作业进行检查),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查明情况、确定无安全问题后才能继续作业。

(5)、严格控制班组人员带病上岗、疲劳作业和单人承担重、险与需要轮换、监护的作业。

(6)、当遇有施工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拉、撑杆件以及需要对技术措施作某些变动时,必须报告主管人员批准并采取安全弥补措施,不得擅自决定。

(7)、发生安全、伤亡和未遂事故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不准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置。

4、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掌握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作业,不擅自改变,有问题时应报告班组长。

(3)、自己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别人也不进行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来自任何一级的违章指挥。

(4)、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和通知别人采取应急措施,并注意保护现场。

三、各类安全生产措施

(一)、个人防护:

⒈ 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帽的正确配戴方法是:帽箍要松紧适当,紧贴头部,但又不感觉到紧勒不适。同时,帽扣必须系紧兜套于颏下。

⒉ 进入施工现场不得穿高跟鞋、平底易滑鞋、拖鞋或光脚。

⒊ 酒后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文明施工“两通三无五必须”规定实施挂牌施工,在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规范设置施工铭牌,文明施工告示牌和文明施工承诺牌;

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设置明显有效的分隔设施。在市区的道路施工现场应使用统一、整齐连续的2.5M高度彩钢板的安全围护设施或LL-98路栏和交通标志;

3、施工现场应按文明工地创建标准的要求,规范设置职工生活区的“五有”设施,并制定生活区卫生管理办法,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生产、生活设施,并制定生活区卫生管理办法,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生产、生活设施不准搭投芦苇(彩条布)棚;

4、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持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安全纪律,严禁酒后操作;

5、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距作业基准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脚板和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6、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必须征得工地施工负责人的同意;

7、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在交通繁忙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告示牌;夜间应设红色警示示牌。

(二)安全生产的纪律与要求

1、安全生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及以上的高外、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各种电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

4)无证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5)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2、安全生产的安全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即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

2)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3、安全生产的操作要求

1)新工作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岗人员未经岗位岗位安全教育,不得盲目操作;

2)特种作业人员、机构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证,不得盲目操作;

3)作业环境和施工对象情况不清除,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得盲目操作;

4)安全帽和作业志所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未落实,不得盲目操作;

5)施工场所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安全隐患未排除,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时,不得盲目操作;

6)隐患未排除,可能伤害自己、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得盲目操作。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要求

1)不准在起吊、运吊重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3)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三)临用电安全要求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 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电缆线路

1)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拉力;

5、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箱、开关箱应布置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安装应端装、牢固,必须有防雨、防尘措施;

2)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用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3)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额定漏电动间应小于0.1S,作时使用于潮湿或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性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间应小于0.1S;

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头相直接控制2台及3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配电箱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6)配电箱或配电线路集电维修或定期检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7)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8)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应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6、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2)机电设备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应设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3)设备运行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4)机电设备停电、停工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定机、定期保养、检查;

6)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超岁荷运转;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7、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应及时按顺序切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沟槽开挖前,应对地质、水文和地下管线做好必要的调查和勘查工作,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拟定安全技术措施。凡超过5M以上深度的沟槽施工,必须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方案,并报送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超过7M深度的沟槽施工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报安检站备案。施工中应严格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2、工程所需管材、砖、砂等均应堆放整齐,距沟边2M以外;土质较好,现场狭窄时,堆放位置至少应距沟槽边0.8M以上,以免造成沟槽塌方;

3、沟槽峡两侧和交通道口应设置隔离栏和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还应架设红灯警示;

4、沟槽距房屋或电杆较近时,应预先对其进行加固以免发生倒塌事故;

5、沟边一侧或两侧堆土,均应距沟边1M以外(遇软土地区堆土距沟边不得小于2M),其高度不得超过1.5M;

6、沟槽开挖时要有专人巡视,观察沟边两侧土层变化;

7、机械开挖应严格控制中线和边坡,以免影响沟壁的稳定性;

8、挖土时,必须从上到下分层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防水等安全措施;

9、当沟槽采撑板支撑时,支撑必须随挖土的深度面逐步进行,不可全部挖好后再加支撑,以防塌方。开挖深度大于3M 的沟槽,严禁采用横列板支撑;

10、在沟槽进行操作时,不得将工具或物料自地面掷至沟槽基坑内,必须用绳索吊卸;

11、铁撑柱要撑紧,两头高低要平,撑脚要用铅丝扎牢;

12、支撑要经常检查,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

13、上下沟槽应设安全梯,不得攀登支撑;

14、机械开挖应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范,挖土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15、机构挖土时,跟机修坡清底时,操作人员距铲斗应保持一定距离,必须时先停机后操作,同时还应及时采取支撑和沟边翻土以减轻沟壁压力,以利于沟壁稳定;

16、吊管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严禁在吊机回转半径范围内或吊物下方停留;

17、一般管子堆置高度超过0.5M时,两侧管底垫牢,以防滚动伤人;

18、滚动管子要准备垫头,以备随时垫塞,以防伤人;

19、正式作业前应试吊,吊离地面10CM左右时,检查重物捆扎情况和制动性能,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0、在吊放管子前,应通知下面人员让开。在管子离地0.5M以下时,才许有人扶手就位,吊放管子时不要碰撞周围的撑板与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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