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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司机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发布日期:2016-3-03 16:45:45 【字体:   

叉车司机风险管理标准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叉车司机 管理责任人 汽车队队长
监管部门 安监处 监管人员 安监员
工作任务 叉装货物 编号 NLRK—QCD—叉车司机-02
所需工具 叉车专用工具、矿灯
所需个人保护 工作服、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手套
管理标准 1、叉车司机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区域内是否有人员存在,确认作业区域内没有非作业人员存在时方可作业;
2、叉车司机在作业前严格控制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
3、叉车作业区域内设置危险警示标识牌,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4、叉车司机在出车前检查发动机机油、液力传动油、冷却液、燃油是否量足,发动机启动后不能立即投入工作,要有足够的预热时间,至少在5分钟以上,预热后检查各仪表是否正常,待正常后方可投入工作;
5、叉车司机在叉运物体时要找准物体的重心,以防叉车负重行走时将物体掉下或车辆掀翻,叉车叉运时不得超出额定吨位,以防车辆液压部件受到损坏;
6、叉车司机在放置货物时操作要准确无误,放置平稳;
7、叉车停止工作后,发动机的冷却液和各处的润滑油都处于高温高压下,驾驶员必须待各部位的冷却液、润滑油等冷却后,再认真检查各部位的冷却液、润滑油等是否处于正常位置,确认正常后方可离开。
管理措施 1、汽车队每月对叉车司机进行一次“叉车操作规程”学习;
2、汽车队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监督、管理,控制作业区域内有非作业人员进入;
3、叉车司机将警示标识牌设立在工作区域外(100米以外),提醒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4、选择平整、合适的场地放置货物;
5、汽车队管理人员随机对叉车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操作者对司机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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